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 关于对官菲菲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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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16日 | ||
本院于2023年3月31日作出(2022)鲁0283刑初75号刑事判决,以罪犯官菲菲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并退赔被害人李秀山损失人民币94,300元。2023年9月28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鲁02刑终268号刑事判决书,改判为: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并责令继续退赔被害人李秀山经济损失人民币195000元。 2024年11月29日,罪犯官菲菲以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收监执行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于2024年11月29日委托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罪犯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专业委员会对罪犯官菲菲是否“哺乳自己的婴儿”进行诊断。2024年12月31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罪犯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专业委员会出具诊断意见为“1、罪犯官菲菲在医院检查时为剖宫产术分娩后3+月 ,系第 4次剖宫产术分娩。查体:血压181/110mmHg,双侧乳房充盈,可见乳汁分泌。2、栾良良、官菲菲是栾欣月的生物学父、母亲,亲权指数为 6.82×1017。”2025年1月13日本院予以立案受理,并于2025年1月14日向平度市人民检察院发出征求意见函。 附刑事判决书、申请书、诊断意见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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